龙虎豹五思而后行,如何让视频平台愿意和你合作?

编辑:张起灵 发布时间:

我们针对目前发行与CP在与视频平台合作时存在的一些思维盲点撰成此文,以供您参考。

  视频媒体平台是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移动游戏行业涌现出的一股新兴势力。以2015年中期爱奇艺与天象互动联合发行《花千骨》为标志,越来越多的视频媒体包括爱奇艺、优酷等平台开始参与到移动游戏行业的发行领域角逐中去。

  有一定体量的移动游戏发行商与CP对这种合作也大都抱以期待。这是因为凭借视频媒体如爱奇艺、优酷多年积累的用户与内容资源,往往会使得产品在发行推广等领域获得更好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效果。特别是在“影游联动”与“泛娱乐”的大潮之下,如果能够配合得当,这的确是一个能够打造出爆款游戏的合作模式。而到2016年之后,这股风潮更甚。

  但是,龙虎豹发现,很多CP与发行商在今天仍习惯性地将视频平台视为一个联运为主,带有推广曝光属性的渠道,殊不知当前的视频媒体在游戏领域所参与的合作远比这更深入,对于游戏行业也较以往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然而CP与发行商在与视频平台合作时若是仍存有这样的思维误区与盲点,便很可能会被对方直接舍弃。因此,我们针对目前发行与CP在与视频平台合作时存在的一些思维盲点撰成此文,以供您参考。

见着视频媒体,千万别上来就要IP list

  随着视频内容平台在行业里扮演的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各家平台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知名电视剧或网剧的IP和独家首播权。这种情况给了一些CP与发行商错觉,比如在与视频媒体沟通时他们的第一句话往往是:“请问您是否有IP list列表可以发给我?”或者是“请问您家的《XXXX》(电视剧或者动漫IP)有没有签出去?它是不是限量的?”

  这样的问话对于一些大的视频媒体,特别是有成功游戏产品合作经验的视频媒体来说,是极为反感的。因为在视频媒体看来,CP或者发行商上来就问视频媒体IP list列表或者是知名的电视剧或动漫IP限不限量,其目的无非是利用IP的热度进行短线收割。

  这样的思维方式从游戏企业的角度出发也许并没有错。因为在一些从功能机时代和页游时代过来的从业者眼中,网游行业本身就是一场“流量变现”的游戏。但伴随着视频媒体平台对于网络游戏的不断深入了解与其在合作中位置的不断强化,他们对于合作伙伴的态度也开始进行重新审核。举例来讲,曾有一家厂商问过优酷土豆游戏中心的总经理李伟是否有IP list可以提供,但最后得到的答案是“我不认为IP是可以叫卖的东西!”由此可见一般。

  那么,应该如何思考视频媒体平台的想法呢?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对于流量变现这事并不反对,反对的只是短线的收割式变现。因此,如果你是一家有一定体量的发行商或者研发商,不妨在这个时候自夸一下,与对方谈一谈自己过往的产品成功经验与对产品长线的规划——这在一些“季播剧”或者“自制网剧合作”的沟通中犹为见效。

  当然,如果你是一家小CP,没有这么显赫的资历的话,龙虎豹建议你不妨去找找发行商。很多发行商今天对于IP已经开始了新的尝试,他们会在与视频网站或文学网站就某一IP达成合作协议之后,让游戏先于小说或电视剧上线,随后伴随着游戏的运营小说和电视剧再进行更新。CP如果能够傍上一家发行商帮助其进行定制开发,也不失为一种活法。

你是否想好了你的游戏中长期的发展规划?

  龙虎豹在与一家国内一线的视频媒体平台聊选择合作伙伴的评判标准时,对方将“合作伙伴是否了解自己游戏的国战内容需要多少DAU支撑”作为了一项评判标准。

  这个回答表明了一个态度,那就是视频媒体平台在与CP或发行商的合作中,是比较看中对方对于游戏的远期规划的。这是因为从网络游戏的运营角度来看,任何一个游戏存在的过程都是用户不断递减的过程,即便是成功如《梦幻西游》也无法摆脱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CP或者发行商如果对于游戏有超过半年以上的规划的话,那就必须要考虑到在用户的不断衰减过程中如何去通过版本迭代来维持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用户在线下的内容丰富程度。毕竟在一款网络游戏中,任何优秀的系统与成功的玩法设计都是依靠人数来支撑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中如果你给视频媒体平台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对方会认为你合作的目的并不纯粹。举例来说,如果我有一个自制网剧是抱着“联手打造大IP”的目的去做的,当游戏后期用户衰减你仍然表示无法做出更改的话,那么你是否已经放弃了这个项目?

  而在另一方面,鉴于国战本身在游戏运营时往往是一个中期才引入的功能,因而视频媒体平台问这句话实则也有考察CP或发行商是否做好了项目进度的意思。在“影游联动”的大背景之下这并不是一个小问题,而由此也就引发出了下一点。

你的游戏完成度有多少?

  游戏的研发是一个系统化的、严格的工程,对于团队来说,一款游戏从研发开始到结束不但考验的是团队的综合能力,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团队核心的控盘能力的考验。这一点不但视频媒体平台会关注,一些与CP合作的发行商也会格外关注这一问题。

  但作为视频媒体平台来说,关注这一问题更多地是从双方合作的角度来思考:一方面是很多移动游戏发行商在今天的成功思路是一个有热点的、优秀的IP,加上一个市场上成功的换皮游戏而后通过吸量来导致变现成功。但这个思路并不是每一家视频媒体平台都认同的。在另一方面,对于视频媒体来说,能够及时了解到游戏做到哪一步了,给他们一个直观的感受,这不但能够增加他们内心的安全感,不用担心你的团队没有项目结束的能力;同时他们通过与团队沟通游戏的中远期规划,考察你的思路是否清晰,并因此对于合作进行更有效的初步评估。

  在另一方面,视频媒体平台关注这一问题的另外一个关键点则是,在“影游联动”的大背景之下,之前谈好的合作是否能够最终兑现,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当属是2015年的《云中歌》,这部作品选择了与爱奇艺联合发行。最初计划于电视剧7月底播出时游戏上线,但最终是直到10月才上线。游戏上线之前发行商为了庆祝这一阶段性胜利,特意与爱奇艺在塞班岛召开了盛大的发布会,举杯交错之际爱奇艺说了几句恭维话,然而回到国内其业务重心早已经转移到了另一个项目,它的名字叫《琅琊榜》。

时间档期,懂得卡位时机很重要

  这里所指的卡位时机并不是简单的“与电视剧/电影同步播出”。如果以“影游联动”为标准来衡量视频媒体平台与游戏厂商的合作的话,那么同步推出仅仅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这里我们所说的卡位,指的是你能否寻找到特殊的时间段进行卡位。

  龙虎豹在与国内一些视频媒体播放平台沟通时,意外地发现他们把《花千骨》影游联动的成功更多地视为是一种“市场营销”领域的成功而非是“运营领域”。其理由在于《花千骨》电视剧出现的特殊时机恰逢2015年暑期,而在这一时间段适逢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前夕,各大电视台在同期排片更多的选择了“抗日神剧”与“建国纪录片”。在这样的环境下,《花千骨》在湖南卫视播出想不火都难,而天象互动与爱奇艺在这个时候的合作,不过是放大了这种成功而已。

  但在龙虎豹看来,尽管《花千骨》的成功有其特殊因素存在,但作为游戏的发行商,天象互动能够抓住这一机遇而没让它溜走,这也是一种能力的体现。毕竟作为发行商,对于不同时间节点的市场环境预判同样是发行能力考核标准的一部分。换言之,天象互动在《花千骨》上的成功更应被视为是一种对于时间档期卡位的胜利。

  事实上,类似于此的时间档期无处不在。举例来讲,每年6月20至7月10日,7月20日至8月20日均是国产影片保护月。这种因政策倾斜带来的认知聚焦恰恰有可能提升我们的发行商或CP押中一个IP的几率。

  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中国一共上映影片130部,在130部影片中押中一个IP的成功几率为0.7%。而在整个国产保护月期间上映影片仅为20部,但却一举涌现出了《煎饼侠》、《捉妖记》、《大圣归来》三部成功影片,成功几率为15%,提升效果明显。

  因此,CP或者发行商如果能够在与视频媒体平台合作过程中阐述自己对于时间卡位的思考,便能更好地推进双方的合作。对于视频媒体平台来说,任何一次合作其期待的结果无疑是“双赢”。所以发行商如果能够将卡位时机这事讲清楚,毫无疑问是对自己在发行能力专业性上的一次价值提升,而这无疑也会在后期的市场合作中为你争取到更多的话语权。

艺人肖像不是想蹭就蹭的

  龙虎豹在与视频媒体平台沟通的过程中,发现他们常常对一种现象很反感:在某电视剧或网剧火爆热播时,常常会有一些移动游戏CP或发行商找上门来寻求“影游联动”。而在几番沟通之后视频媒体平台发现对方所谓的“影游联动”是想借着“联动”的势去使用电视剧的剧照或者相关素材。面对这种现象,视频媒体平台只好客气地请他们去找艺人的经纪公司。

  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发行商事先没有了解清楚影视公司、视频平台与艺人三方的关系所造成的。事实上在今天,即便是发行商拿到了一个电视剧的IP或者是达成了联动合作,其也无法使用电视剧中含有明星的剧照。

  其原因此前唐人影视董事王一在接受龙虎豹采访时曾明确讲过:“艺人本身的肖像权权归属于为其个人所有,而在与影视公司签约一部电视剧的时候。艺人们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标明:‘此次肖像授权仅限于这部电视剧使用。’”换句话说,拥有IP的影视公司或者视频媒体平台都无法把艺人的肖像权给你。你买了IP所能借的就是这个电视剧的名而已。

  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能完全怪罪CP或者发行商。事实上,龙虎豹通过调查发现,在今天的IP授权领域,很多非视频类的IP拥有方常常会利用CP或发行商在这一层面的认知误区而去进行误导。

  如国内某网文IP在授权发行商时开出了2000万的天价,问及原因,其表示:“看起来这个价格贵,但是你想我这个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马上就要上映了。到那个时候你的游戏上线了,你同时可以借势营销,你想想看这得多合算?”很多不明就理的发行商或CP至此就乖乖就范。殊不知IP授权根本不包括艺人肖像,因而你拿到了IP也没法使用带明星的剧照,更别提没拿着蹭了。

  最后在这说点题外话。影视IP授权不包括明星肖像这事尽管有些发行商还搞不清楚,但国内一些游戏IP的授权方却已经开始活学活用了。比较典型的是一款早年间PC时代的“国民级”仙侠RPG游戏,在今天CP要去拿这个IP会发现对方是会同样限制你使用游戏中的角色的。其理由在于这属于“游戏角色的肖像权”。而这种做法究竟是“保护品牌价值”还是“充分扩大利润”,那可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