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豹自从有了公关,公司再也不用担心没有负面了

编辑:张起灵 发布时间:

公关不仅能“灭火”,偶尔还能“纵火”,而在我们所熟知的游戏行业里,本应身负“灭火”使命的公关,却常常因为自身的公关素养不够、经验不足等问题,化身成“纵火者”,为公司制造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前段时间,知乎上的一个“互联网公关哪家强”的话题在朋友圈被广泛传播。文章提到了阿里巴巴、腾讯这些互联网大厂超强的公关能力,但是这些大多谈及的都是遭遇危机时公关“灭火”的能力。

  殊不知,公关不仅能“灭火”,偶尔还能“纵火”,而在我们所熟知的游戏行业里,本应身负“灭火”使命的公关,却常常因为自身的公关素养不够、经验不足等问题,化身成“纵火者”,为公司制造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公关不易,由于要面面俱到,在对接媒体和客户的过程中公关人员会无意陷入一些误区。入坑虽易出坑难,这里,龙虎豹就聊聊公关常常会陷入的5个误区,并将辅以案例进行解析。

案例一:面对负面新闻的时候,你只会删稿吗?

  2013年,某公司A旗下三款产品因侵权某知名IP公开发表了道歉信,信中表示与IP持有方已达成和解。但在道歉信发布后不久,A公司便紧急联系了各家媒体,要求删除与道歉信相关的稿件,还拒绝说明删除原因。

  龙虎豹了解到,A公司原本只打算在几家固定的媒体上发布道歉信,之后便联系固定的媒体删稿。好笑的是,负责这件事的公关竟然忽略了一个常识:媒体自带的传播属性。道歉信发布后不久,就已经被多家媒体转载,一时间场面失去了控制。最后,A公司公关负责人只好一家媒体一家媒体的联系,要求删除新闻。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A公司试图撤销稿件”的行为再次引起了媒体的注意,有媒体怀疑A公司根本没有与IP持有方达成和解协议……于是,A公司不得不再次出面向媒体解释,“我们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道歉信撤回事件仅为公关行为。”

  虽然事件已经告了一个段落,但仍然有媒体产对A公司公关能力的产生怀疑,他们表示,“在这种重大问题上态度反复,说明A公司缺乏公关的基本常识。

  症结:缺乏公关基本常识

  解析:公关不是删稿,是消除负面影响

  龙虎豹所举案例虽然已经时隔多年,可纵观当下,当负面评论来临时,多少公关负责人不也依然出钱出力、或是威胁媒体去删稿呢?

  关于这个部分,龙虎豹想说明的是:删稿并非不对,重点在于要明白删稿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究竟是表面上看起来的,删完稿子就没事了?还是更深层次的,消除负面稿件所带来的影响。答案明显是后者。 

  除了删稿,还有很多的解决办法,龙虎豹在此列举出一个同期的成功案例进行说明:

  2013年8月,多家媒体曝出:某公司A欲收购一家手游研发公司B,同时,还指明研发公司B的一位重要***在近期已经从公司离职,并表示该领导还负责B公司的主力项目,是产品的制作人。 

  重要产品的制作人离职对公司而言不是一件小事,在收购的这个节点曝出这样的消息,更会使得舆论偏向负面,影响收购方的视听。然而,就在媒体都以为B公司会很快联系他们删稿的时候,B公司却并没有这样做。 

  一个月后,A公司在相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一则《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在报告中声明:“关于B公司重要***离职事件”并不像近期媒体报道那样,实际上,该***并不是游戏的主导制作人,只是负责美术制作的相关工作,对业务经营无重大影响。

  B公司没有找到媒体删稿,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找到了媒体删稿,也并不能消除负面影响。对这件事最为关注的,实际上是投资人和收购方,所以B公司选择了在投资人、收购方、媒体都会关注到的证券交易所发布声明,更有效地消除负面影响。

案例二:“你们不就是写软文的吗”

  某媒体A发布了一篇关于某游戏厂商B的解析文章,这篇文章里所提到的相关信息对B公司有些不利,而这时正值B公司上市之际。

  于是,B厂商的公关负责人联系到了该媒体记者,要求立马删除该文章。该媒体认为这篇文章提到的内容都是真凭实据,因此拒绝了B的要求。这时,B厂商的公关却冷不丁嘲笑道:“你们媒体不就是写软文的吗?”

  症结:分不清媒体的属性

  解析:公关的精髓是有效沟通

  乍看之下,大部分读者可能会认为,B厂商的公关之所以出言不逊,是被“逼急了”才脱口而出的,但仔细一想,不难发现背后折射出的深层次原因。

  可以说,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很多,B公关选择了最不明智的一种,而之所以他这样说,是因为“媒体就是发软文的”的思想多多少少对B公关有着影响,从而让他误以为,媒体不删稿子,就干脆破罐子破摔了。这不是个例,很多公关在心中都有过这样的想法。实际上,这是因为不清楚媒体的价值和属性而造成了误解。

  就游戏媒体而言,按照内容来分,可以分为To C(玩家向)和To B(厂商向),再细分下去,To B媒体针对的读者群体也不同,可以细分为中高层管理者、初创团队成员、从业者中的高级玩家以及包含上述用户的综合群体等等。媒体服务的用户不同,需求也不同,要攻破媒体就要明白他们真正的需求是什么。

  在案例中,该媒体所覆盖的用户群体多为中高层管理者,内容也偏向产业解析这类深度文章,产出一篇文章所消耗的时间和精力比一般的快讯要多得多,因此,直接要求媒体删除文章的做法没有对症下药。 

  对于案例中的媒体来说,干货和经验分享类的信息会吸引到他们,可以从这方面下手。这种情况下,如果B厂商的公关看到了这一点,就有了其他解决办法,例如,从产业解析的角度跟媒体沟通,有理有据地阐明稿件中的错误,案例中B厂商还正值上市之际,形式严峻的情况下,还可以邀请高层领导出面,分享更多的经验,消除自己在媒体心中的负面形象。 

  思考一下,在工作中,作为公关负责人的你,是否真的有仔细去了解自己维护的媒体究竟是什么属性的?

案例三:我最鄙视主动要稿费的记者

  某位曾在一家知名媒体就职的资深记者转型去做了公关,自打这之后,他总是跟朋友抱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某天,他遇到了一位主动向他索要稿费的记者,他不屑地表示,“最鄙视这样的记者”。

  症结:角色转变后心态调整不及时

  解析:记者思维还没有转换过

  不可否认的是,能用钱搞定的事情是最简单的。

  从媒体与公关两个行业来看,它们之间的确存在许多相通相融的共性,中国大多数企业都信奉“公关就是和媒体搞关系”,在他们眼中,媒体人有着丰富的人脉和媒体资源,了解媒体的流程,也正因此,从记者转行做公关的人不在少数。然而,记者转行后需要立刻、马上把那么多年积攒的骄傲姿态撇得干干净净,单就这一点,就很难做到。

  心态决定了办事的方法。的确,在记者的岗位上,你有身为记者的原则和底线,然而一旦转型,这些原则与底线可能并不适用,反而成为绊脚石。哪怕只是转型去做内容,还要在写软文还是说实话之间适应一番,更何况是转型做公关。 

  当然,龙虎豹并不是支持“拿稿费”这样的行为,仅仅是站在公关的立场而言,公关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而不是前后反复的态度。这种情况下,在入职前明确公关的具体职责、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相当重要,心态一旦调整不好,就容易陷入自己设下的思维误区里面。

案例四:“跟BAT合作,你们居然要考虑一下?”

  某天,一位在知名厂商(BAT之一)就职的游戏公关负责人,找到一家做数据分析的初创公司谈合作。该数据公司考虑到这家大厂旗下也包含了相似的业务,出于对双方利益的考虑,数据管理厂商方面表示:“需要考虑一下。”

  谁想这句话刚出口,公关人员立马翻脸,说出来一句令对方愕然的话:“什么?跟BAT这样的大厂合作,你们居然还要考虑一下?!”

  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案例:

  某上市公司CEO与其他大佬一起出席了产业年会并发表了演讲,大会开展得十分顺利。随后,举办方XX(BAT之一)整理出了这些大佬的演讲稿,并发布在了公众平台。

有眼尖的读者发现,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在这些演讲稿中并没有该CEO的演讲内容。于是该读者在文章下面提醒了CEO,并评论说:“怎么会没有你呀?”该CEO随即回复道,“XX(举办方)办事一向如此,我以前在这个公司的时候就存在很多问题……(此处省略50字。)”这些言论引起了举办方的不满,双方就此展开了争吵。

  症结:无法准确把握说话的场合、身份

  解析:说与你身份相符的话,做与你角色相称的事

  这两个案例站在了不同的角度说明了同一件事情——分不清个人在公司所处的位置。

  案例1并不是孤立的个案,一些大厂的公关在对待媒体,甚至是自己的合作方时,常以“高冷”的姿态拒人于千里之外。一方面,“背靠大树好乘凉”,似乎对于媒体和合作伙伴而言,公司的价值就等同于公关负责人自己的价值,很大程度上他们也存在着“这次合作谈不好,还有其他合作项目”的投机心态;另一方面,公关向领导汇报成果后,掌握了主动性和话语权,事实是黑是白谁也不说不清。

  就像案例1那样,公关回到公司后,一句“对方不够配合”就可能会使得这次合作谈崩,同时还撇清了自己的责任。假以时日,这样的行为无形中会给公司造成了不少损失,而从该公关的角度看,得罪了这么多厂商,也再难给自己铺好“后路”,得不偿失。 

  案例1是执行层面人员所犯的错误,这种现象发生还能够理解,那么案例2发生的事情,就显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CEO也是人,也有着平常人所拥有的情绪和抱怨,但是,在很多投资人眼中,看中的不仅仅是公司的发展,还有CEO的个人素质,高层管理者可以说是与公司分离不开的品牌代表。 

  ***是大部分人的权利,但很难是那些公众人物的权利,特别是在自媒体逐渐兴起的这个时代,信息传播速度之快是无法想象的,你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为行业内带来大地震。 

  案例1告诉我们:“当你处在执行层面时,你背后平台的价值不等同于你个人的价值”,案例2则说明“当你身为高层时,个人言行会影响公司品牌乃至前景”。两个看似不同的案例,其实背后折射出一个共通点:他们没有分清自己在公司所处位置,因此,无法根据自己所处地位在合适的场合、合适的时间说出合适的话。这一看似很基础的公关、品牌常识,在执行起来却不易,尤其在浮躁的游戏行业,很多事情都会蒙蔽大多数人的眼睛。所以,你现在是否还确定:你能分得清自己在公司的位置。

案例五:“游戏媒体也会报道这样的内容?”

  某家公司A于上市之前在香港开了一场路演会,路演会结束后有一家媒体B赶在其他媒体之前自己编写并发布了一则现场报道,结果,A公司公关负责人找到这家媒体,要求删稿。

  媒体B很奇怪:又不是负面新闻,为什么会要求删稿?对方给出的理由是:他已经与其他媒体确认好了,要统一发稿,媒体B提前发稿会对其他媒体造成影响。听了这句话,媒体B略显不爽,“其他媒体都通知了,那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该公关负责人的回答令他们咋舌:“我不知道游戏媒体也会报道这样的内容。”

  事实上,该公关负责人在过去职业经理的经历中多是与科技及财经媒体打交道,而无意中忽略了自己并不熟悉的游戏媒体。

  症结:对身处行业整体情况了解不足

  解析: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据龙虎豹了解,该公关之所以没有提前准备稿件以及与参与路演的所有媒体提前沟通,进一步的原因还在于他的领导管理过严。曾经的一次失误让他与领导之间产生了不信任感,在这之后不管A公关负责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向该领导汇报,做起事情来畏手畏脚。

  由于一次失误造成了恶性循环,导致后面的情况愈发严重,以致于该公关负责人连执行层面的事情都需要高层介入,从而在小细节上误了事。 

  常言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而,在公关工作中,一定要学会少一事不如多一事。虽然该公关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但如果他在执行过程中多留心一下,或是提前准备好相关工作,便会省去后面很多麻烦。

后记

  说了这么多,龙虎豹也并没有要斥责游戏行业公关的意思,事实上,游戏行业大部分公关都在勤勤恳恳地工作,有时候他们犯错误的原因也来源于游戏公司本身——在游戏行业,很多公司并不注重品牌的培养,要么就是闷声赚大钱,要么就是幻想着靠跟随大势一步登天,只有少数人能真正立足于产品,并同步进行相应的品牌建设。 

  即使游戏行业发展到了今天,大部分游戏公司都没有单独设立公关部门,也没有系统的公关执行程序,部分公司将公关并入市场、商务部,让他们来承担公关的部分职责,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经验的积累,又怎么能达到好的效果? 

  因此,龙虎豹写下这篇文章,仅仅是希望借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提醒诸位,以此避免未来在工作中犯下同样的错误,达到“以史为镜”的目的。